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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控告加拿大歧视进口葡萄酒

澳大利亚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正式申诉,指责加拿大对进口葡萄酒的销售实行“歧视性”规定。

世贸组织本周证实,已收到澳大利亚代表的投诉,批评加拿大不公平地限制进口葡萄酒的销售。

它声称加拿大对各省内由政府主导的酒类管理局控制的葡萄酒销售规定,对从海外进口的葡萄酒造成不公平的不利影响。

投诉书指出:“澳大利亚声称,一系列分销、许可和销售措施,例如产品溢价、市场准入和上市政策,以及在联邦和省级的葡萄酒关税和税收,似乎都对进口葡萄酒存在歧视现象,这违反了WTO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1994。”

像美国一样,澳大利亚反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规定,即当地的葡萄酒可以在杂货店出售,但进口葡萄酒必须在“商店内的商店”出售。

“通过授予在杂货店货架上出售葡萄酒的独家渠道,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葡萄酒规定为该省的葡萄酒提供了有利条件,”投诉书指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措施似乎在进口葡萄酒方面有所歧视,它只允许该省的葡萄酒在常规的杂货店货架上出售,而进口的葡萄酒则要通过所谓的”商店内的商店“在杂货店出售。”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葡萄酒规定还为该省的葡萄酒提供了另外的便利,即把一个单独的分销体系用于进口葡萄酒,而另一种用于本省葡萄酒。进口葡萄酒受到各种加价、杂费和税收的限制,而不列颠省的酿酒厂则被允许向消费者“直接送达”葡萄酒。这个体系为不列颠省葡萄酒提供了实质性的益处。”

在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新斯科舍省,澳大利亚指责加拿大通过提高溢价和其他各种销售壁垒来惩罚进口葡萄酒。

投诉书继续指出:“安大略省的措施似乎是为了支持加拿大产品,并潜在排除或限制进口产品的展示和销售。从目前情况看来,安大略省的葡萄酒通过允许安大略酒庄直接向安大略省有执照的企业提供葡萄酒来代替LCBO,以此为本省葡萄酒提供优势。魁北克的葡萄酒措施则为魁北克的小规模葡萄酒生产商提供了直接进入杂货店和便利店的渠道。

“魁北克省的规定简化了加拿大葡萄酒进入市场的渠道,但同时进口葡萄酒的市场进入却存有障碍。 新斯科舍省的葡萄酒规定使得当地生厂商降低产品溢价,并通过供应商竞争和价格带为他们提供便利。”

澳大利亚要求WTO与加拿大就葡萄酒的销售问题进行磋商。 如果问题在60天内没有解决,澳大利亚可以要求WTO做出裁决。

翻译:丁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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